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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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为激励和教育广大干部维护宪法权威、树立法治精神、依法履职尽责,根据《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2017年12月25日下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德强同志监誓,人事处处长张向阳同志主持。近期新任职公务员共76人进行了宣誓。

  张向阳同志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面向国旗。宣誓由铁路建设办公室一处处长徐名军同志领誓,全体宣誓人庄严承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德强同志代表委党组强调,全委干部要铭记誓言、履行承诺,真正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