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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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疆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这一活动主题,在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集中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是为确保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安排、指导思想、宣传重点、活动安排等内容,使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效率进行。

  二是在委机关门口电子屏宣传本次活动主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三是于12月1日至4日组织全委公职人员参加2017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各处室、单位、工作队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考试。全委共有365名公职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通过率达到91%。

  四是制作板报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实践、执政本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合宪性审查、司法责任制和党的十九大对党章做重要修改的内容。

  五是举行“与法同行”宣讲活动,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杜鲁坤·托乎提作了“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主题的宣讲,委领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委属二级局单位全体干部共计180多人参加了宣讲活动,对倡导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价值取向,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地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六是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是宣传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委各族干部职工增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认知认同,提高法治观念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观念,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本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