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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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改委突出“阳光审批、勤廉发改”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法治机关
2014/08/22
     近年来,山东发展改革委把建设法治机关作为转变职能、提高行政质量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以法制建设促进发展改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特别是今年以来,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的“两转三大”学习推进活动,着力开展以“阳光审批、勤廉发改”为重点的一系列活动,推动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了为民务实清廉法治机关的建设。

一、突出“阳光审批、勤廉发改”,加快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项目审核、资金分配等是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职能,这些权力运行是否规范、公开、透明,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备受社会关注。为此,我们提出建设“阳光审批、勤廉发改”,致力于打造“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综合性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权力阳光运行,促进勤廉发改建设。形象地说,这个平台就像高速公路系统,各项工作就像各个支路和上下口,工作时限就好比入口时限、出口时限以及限速,需要暂停咨询的就进服务区,容易出事故的地方就特别监控,适时发出安全提示,降低事故风险。

一是规范权力事项。在平台建设之初,我们对全委行政权力及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初步认定325项,制定业务工作流程226个,确定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283项,排查岗位风险1287个,形成了一本“执法家底账”。对直接面向公民和社会组织的29项行政审批类事项,我们明确了执法行为依据、审批时限、业务流程、服务指南等等,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此,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于年初取消了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近期拟再取消和下放8项核准权限事项。权力事项的梳理和调整,为平台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实现权力在线运行。这个综合电子政务平台集“政务运行、政务监督和政务支持”3大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等12平台为一体,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运行,推行审批过程“串联”改“并联”,简化优化了审批流程,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每一个项目从受理、批分,到办理、审核、签发,到最终出具审批核准意见,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全程公开、全程留痕,实现了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除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外,规划编制、资金扶持等非法定综合管理权力事项及人财物等内部管理事项,也全部纳入网上运行,让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下。

三是智能监督推动勤廉。这个电子政务平台能够实现全程监控,自动采集、汇总运行数据,对不按规定流程、超过承诺时限的办件自动报警、及时提醒纠正;对办件数量、质量进行督办考核,为评比提供参考依据。通过权力网上运行、全程智能监督,形成倒逼机制,一方面促进全委干部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创先争优,推动形成勤于工作、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另一方面防止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将所有的廉政风险点都纳入可控范围,真正把权力装进“笼子”里。

二、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发展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千头万绪,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实行标准化管理,用规范化的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决策,用科学化的机制规范行政行为,逐步形成了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扎扎实实地推动了法治机关的建设。

一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我们认真修订了委内工作规则,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对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确定了委主任碰头会、委办公会议、委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对信息宣传、政务活动、勤政廉政等做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研究完善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受理和办理暂行规定,围绕蓝黄“两区”、“一圈一带”建设等中心工作,先后出台了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更加科学、更加严格。此外,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每一个文件都要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定期清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广大干部对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和统一性的认识,以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鉴于当前行政决策过程还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们着手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形成机制,每一项决策的出台必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决定等五道程序。建立健全了重要决策建议调研论证制度、公众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咨询机制等,做到“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不决策,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没有经过充分咨询论证的不决策”。修订了委党组议事规则,就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制度、组织纪律、督导检查等内容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有效加强和改进了委党组的集体领导,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是创新“四位一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围绕项目储备、评估论证、审核批复、验收稽查等四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项目储备环节,建立完善了项目储备库,形成“储备一批、完善一批、上报一批”的项目梯次;在评估论证环节,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成立了省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实行专家评议、项目公示等制度;在审核批复环节,加强了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简化了项目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验收稽查环节,加强了对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稽查,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稽查,切实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通过丰富完善“四位一体”管理体制,强化了投资领域的宏观调控和引导,推动了投资结构调整,保障了项目建设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四是探索建立宏观调控管理机制。围绕规划计划、形势分析、区域发展等内容,研究加强宏观调控管理的有效机制。在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体系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山东省发展规划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农业投入条例列入了山东省人大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在宏观调控决策、执行环节,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出台调控政策以及采取、调整、退出调控措施的程序与步骤;完善投资安排、产业政策、区域协调、节能减排等调控手段协同机制;此外,进一步完善各地市、各部门综合协调制度,确保各地市、各部门在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时步调一致,不断增强政策合力。

三、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大力营造法治机关建设浓厚氛围

法治机关建设的关键,就是要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大力营造法治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作为法制教育培训的重点,每年组织1-2期专题培训,以党组名义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形成长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律宣传教育的实效。以案说法,把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让工作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利用短信、手机报等形式,定期向全委干部发送法制信息,让法制精神走近每位干部的身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我们在实施宏观调控时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制定政策措施、编制规划计划时主动寻找法律依据,审批项目、安排投资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协调工作、处理问题时主动考虑法律后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改革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是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活动。紧紧围绕建设“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发展改革法治机关总要求,我们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先后举办了发展改革论坛、法制与警示教育、“作风年”等多种活动,在全委开展大讨论,查找法制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明确法制建设的重点和方向,提出改进的措施。针对当前涉及发展改革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迅速增加、处理难度加大的实际情况,我们通报了近年来全省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争议案件的有关情况,引起了高度重视和强烈反响。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全委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委广大党员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