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活动

首页 > 专题 > 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活动 > 司局之声
充分认识建设法治机关的重要性(政研室 杨洁)
2014/08/22
    法治机关是指依法行政、高效便民、运转协调的服务型政府机构,是依据法律法规而不是个人意志来行使政府职能、管理机关事务。因此,法治机关是一个严格依法办事的行政机关。依法办事至少包括四方面内涵: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建设法治机关,前提是法制健全、有法可依、权限法定;基础是广大干部有很强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关键是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施法。
    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的重要性、必要性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发改委的职能定位。发改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要履行好职能,完成好各项任务,应当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有利于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科学发展。法治是科学发展的保障,没有法治,权力就没有制约,不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这些年来,我委在法治化轨道上迈出了很大的步伐,特别是在重点立法、行政执法、化解和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组织全系统普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我委依法行政的状况与建设法治机关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委法治机关建设的着力点应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树立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只有真正认识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才能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自觉性。下一步在普法过程中,不仅要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丰富普法手段、创新普法方式,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另一方面,抓好制度建设。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手段。要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重点是在《政府投资条例》、《发展规划法》等重要立法方面尽快有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