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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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规划工作法制化(规划司 乔辉)
2014/08/22
    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改革部门法治机关,关键是八个字: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在计划经济几十年时代,我们习惯用领导批示、开会、发文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将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特别是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实现依法行政。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业务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当前迫切需要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步伐,当前要突出大力加强立法工作,实现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在规划管理方面,目前没有上位法,编制规划大多数是根据“意见”开展工作,统领性、基础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没有缺乏法律依据,规划评估也缺乏法律依据。一方面使得各级各类规划之间关系不清晰,相互之间缺乏必要衔接,影响了规划导向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影响了发展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一些规划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因此,亟需需要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做好立法顶层设计和总体设计,实现规划管理有法可依。
    下一步,规划司仍将把法制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发展规划法》立法进程上。近年来,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十二五”规划编制这一有利时机,通过部门走访、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在立法必要性上与有关方面取得共识,《发展规划法》立法工作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要积极做好该法的上报并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争取早日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