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机关建设主题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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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4年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4/08/22

各厅、司、局、室,机关服务中心:

  为落实委党组关于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要求,以制度机制巩固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转三大”学习推进活动成果,我委编制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规划(2013-2018年)》(发改法规[2013]2578号,以下简称《规划》)。为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做好今年《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

  《规划》是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成果,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转三大”学习推进活动反映出的问题与建议,既立足当前,也着眼长远,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委法治机关建设的目标和8个方面66项制度建设任务。以法治机关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行政行为,用制度促进提升行政效率,形成反“四风”和保障发展改革事业长远发展的长效机制,意义重大。今年是《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完成委内自主制度建设任务,同时要在长远制度建设和立法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做大量工作。委领导明确要求,今年要狠抓《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质性进展。各司局要把落实《规划》任务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抓紧抓好,使我委机关制度建设有一个崭新的面貌,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任务分工

  根据《规划》确定的分工和时间进度,2014年必须完成46项制度建设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承担任务司局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负责人、承办处室,合理安排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送审等各环节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牵头司局要对任务负总责,做好组织协调,配合司局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未来几年要完成的其他20项制度建设任务,承担任务司局也要提出明确的工作计划,按步骤实施,争取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确保制度建设质量

  制度建设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委履行好职责,加快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各司局在研究拟定具体制度时,一是要立足职责定位。严格遵守我委“三定”规定,切实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确保制度务实管用。三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企业的,以及涉及委内司局之间分工协作的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形成共识。四是要维护法制统一。全面分析已有制度规定,做到下位规定服从上位规定,同位规定之间协调一致。

  四、加强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

  法规司要充分发挥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加强跟踪督促。按季度检查通报《规划》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协调《规划》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司局,法规司要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司、监察局及时进行督办。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承担任务司局要主动说明情况,确需调整计划的,要报分管委领导批准。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司局抓紧明确负责所承担任务的司领导、处室和具体联系人,于2月8日前将任务分工表返法规司综合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1月30日